图片来源:新甘肃
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重要经济带,是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区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也是甘肃必须担好的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
闭幕不久的甘肃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强调,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甘肃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求“要担好上游责任、展示上游作为”;大会确立的“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对“建设以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为重点的黄河上游生态功能带”以及“高标准建设黄河生态廊道,努力将黄河建成岸绿景美的生态河。”作出部署和安排,对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赋予了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
近年来,甘肃全省法院认真贯彻“两山”理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举办首届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论坛,研究探索黄河流域甘肃段环境资源跨区域一体化保护,与青海、四川、陕西、宁夏、内蒙古相关法院签订了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司法协作更加紧密。
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审判实践中以罚代刑,惩治与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始终。
实行跨域集中审判,率先出台《关于为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保护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甘肃模式”持续升级。
全省法院在共抓大保护、协同大治理、绿色高质量发展、幸福黄河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
今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的重要一年,各方面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坚守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定位,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牵引,找准坐标,狠抓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 认清黄河流域司法保护新使命
黄河流域作为我国重要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甘肃省承担着重要的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要坚决扛起“先发力、带好头”的使命担当。
要准确把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位,从根本上升级黄河生态环境治理目标,从源头上改善黄河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
流域内法院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
要认真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持续落实《关于为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保护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全局、精准谋划,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着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
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战略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自觉主动为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服务。
更新司法理念 催生黄河流域司法保护新品牌
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是实施黄河流域国家战略的关键支撑。
流域内法院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审判工作,要兼顾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两个方面,不能顾此失彼,厚此薄彼。
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依法打击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包括在上中游地区“抢占水资源”的行为、上游地区破坏水土保持的行为、妨碍防洪管控的行为、严重污染水体的行为、破坏生态的行为等,实施有针对性的司法保护。
要依法审理农村地区关乎群众生产生活的垃圾污染、污水排放等案件,积极推动综合治理,服务保障绿色低碳的乡村振兴发展之路。
要认真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准确适用《民法典》绿色条款,以解决问题和修复生态为目标,引导民事主体树牢节约资源、生态保护的理念。
要充分发挥“甘肃模式”下环境资源案件跨地域集中管辖的体制机制优势,用高质量的生态司法服务助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
要持续深化一站式建设,大力推行远程跨域立案,让群众足不出户或者通过当地法院就可以顺利立案,克服环境资源案件跨地域集中管辖带来的不便。
要加强法治宣传,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做好教育引导、释法说理工作,让法治黄河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通过综合运用刑事惩治打击、行政监督预防、民事定纷止争、案例宣教警示功能,有效实现法治力量对黄河的全面、集中、精准护航,努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撑起司法保护伞。
推动司法协同 构建黄河战略区域协作新格局
生态保卫战从来不是单打独斗,也绝不能单打独斗。
加快建立黄河流域省区之间和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之间的协同合作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要树立超越地方和局部的“大系统”思维,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壁垒,拓展黄河流域司法协作新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黄河全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和机构,推动打造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专门机构,建立跨省重大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
加强流域内各地方法院之间在立案、审判、执行方面的工作协调对接,大力推进跨域立案等诉讼服务,健全完善跨区域矛盾纠纷联动机制。
加强与黄河流域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调解组织、社会公众等合作,构建深层次联动机制。发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的作用,构建环境资源审判的智力支持体系。
依托智慧法院和信息化建设,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黄河流域社会治理体系,实现资源共享,打造黄河生态纵横保护网。
流域内法院要携起手来,统一全流域司法理念,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整体性保护、系统性治理。
注重能力建设 增添黄河流域司法保护新动力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切实做好人民法院的自身建设。
立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配齐配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审判力量,确保把主要精力集中于环境资源审判业务。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审判队伍,大力培养知识产权、环境资源、互联网等领域司法人才,为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建立定期讨论交流机制、典型案例发布机制,推动形成生态环境治理目标认知一致,准确把握案件特点和规律,统一案件裁判标准和尺度。
加强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及时提炼总结审判经验,为集中处理生态环境案件提供地方特色和经验标准。
推进纪律作风建设,求真务实,清正廉洁,担当作为,以作风建设统领高质量司法全过程、各领域,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守护历史文脉 打造黄河战略文化交融新高地
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孕育了中华文明。
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既是坚持文化自信的题中之义,也是彰显黄河灿烂文化的重要内容。
要加强黄河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弘扬黄河文化新时代价值,共同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要依法保护黄河流域自然文化遗产,加强对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历史遗址、人文遗迹和风景名胜区的司法保护,为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提供司法支撑。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打击盗掘、盗窃、非法交易文物等破坏黄河文化遗产的犯罪行为,营造强化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环境,培育黄河文化发展的法治土壤。
案件处理中,要珍视黄河流域的每一处遗址、每一件文物和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好黄河的历史文脉和民族根脉,推动将文化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使法治元素成为黄河沿线一道别样的风景。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重大战略和系统工程,进一步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服务与保障水平,迫切要求黄河流域人民法院有更强的作为和创新的智慧。
我们一定要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胸怀“国之大者”,坚定扛稳政治责任,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踔厉笃行、奋勇争先,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宏伟蓝图变为现实。
作者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