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级高新区再落四子。国务院近日同意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至此,我国国家级高新区数量达到173个。
对于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国家早有部署。国务院2020年出台的《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产业发展、开放合作、资源配置等多个维度为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提供了支持,目标是把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在政策的支持下,近年来,我国国家高新区发展驶上了“快车道”,不仅以现代化水平的产业聚集繁荣了当地城市的经济发展,也一举成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增长极。数据显示,我国国家高新区以0.1%的国土面积创造了约全国13%的gdp。据初步核算,去年全国169家国家级高新区预计全年营业收入超过48万亿元,同比增长12%左右。
在看到国家高新区强劲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升级后的国家高新区,一边享受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红利,一边却把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目标丢至一边,甚至出现了肆意占用生态环境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挤占生态保护红线等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行为,这在历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各地开展的环保检查中均有所发现。
这些问题的背后,有的是盲目追求发展的速度,而忽视了发展的品质;有的是一味看重国家高新区带来的经济利益,忽视了其生态功能定位。归根结底,是对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认识不够清晰,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思想在作祟。
推进国家高新区建设向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看齐,更要打好生态基底,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规划设计方面,要合理优化布局,统筹推进城市和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下的新要求,引导建立高新区内产业准入清单和标准,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建设项目,哪怕打着科技创新的“旗号”也要审慎考虑进驻。在项目审批方面,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遵循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编制开发建设有关规划时依法开展必要的规划环评工作,为防止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把好项目审批关。在评价考核方面,要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园区,加大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的指标权重,探索建立园区企业考核评级机制,对考核结果好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考核结果较差的企业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予以警告。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国家高新区作为城市的一部分,建设过程自然离不开人民的支持、参与和评价。因此,国家高新区建设以把“宜创宜业宜居”放在重要位置。要深入推进全域生态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把高新区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的“大花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努力创造宜业宜居的良好环境,让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只有一步一个脚印打好生态基底,以绣花针的功夫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做好,国家高新区的高质量发展才能行稳致远。我们希望,在全国各地的每一个国家高新区,不仅是产业聚集、创新驱动的经济示范高地,而且是天蓝水清、百姓幸福的一道靓丽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