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峡江路的海棠花竞相绽放,前来打卡拍照的游客络绎不绝。据了解,这条具有夷陵特色生态绿道是2021年1月宜昌市打造的“网红打卡路”,也被市民亲切地称为“百姓幸福路”。以碧绿的黄柏河为镜,以蜿蜒的峡江路为轴,姹紫嫣红的海棠花娇艳欲滴,营造出极致的春日视觉盛宴,河边还增设了供观景的玻璃廊架,让前来游憩的群众赞不绝口。
然而10年前,黄柏河却是矿山废水直排、水土流失、侵占河道、面源污染严重、养殖污水直排。面对挑战,宜昌市积极开展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重拳出击、铁腕治河,探索出一条“地方立法、综合执法、生态补偿、智慧监管”的流域治理新路径,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流域综合治理典型经验。
地方立法,建立流域保护长效机制
宜昌市地处长江中上游接合部,是三峡、葛洲坝水利枢纽所在地,也是长江流域生态敏感区和三峡地区重要生态屏障。黄柏河是宜昌市境内长江一级支流、葛洲坝库区最大支流,承担着200万人生产生活和100万亩农田灌溉供水的重任,供水区域经济总量约占宜昌市的80%,是名副其实的“母亲河”。
为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的重任,确保一河清水入长江,2015年,宜昌市以黄柏河流域为试点,启动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探索以法治护航流域保护的“宜昌模式”。
短短5年时间,黄柏河水质得到了明显提升。2021年,黄柏河流域ⅱ类水质达标率达到98.18%,较2016年提高30.9个百分点;水体总磷含量从2.86mg/l降至0.053mg/l,黄柏河入江口ⅱ类水质达标率提升75%,有力保障了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和长江水质改善。
加强顶层设计,建立流域保护长效机制,是宜昌市综合治理黄柏河的第一步。
颁布流域综合保护地方性法规。2018年,宜昌市颁布实施《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科学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建立流域分区保护制度,将流域划分为核心区、控制区、影响区,明确由外向内层层递进、渐进趋严、逐步升级的分区管控措施。
宜昌市还编制了《黄柏河流域保护综合规划》等3个规划和两个方案,统筹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保护。制定了《关于加强黄柏河东支流域磷矿开发利用环境监督管理的意见》和《黄柏河东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修编《磷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形成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制定水量分配、岸线管理、清理疏浚、矿产资源开发总量控制措施,构建了流域依法管控的生态保护新格局,推动流域保护从有章可循上升为有法可依。
建立流域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打造流域“一局管水”的宜昌模式,在湖北省率先实施流域综合执法改革,打破行政区划和部门分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流域综合执法体制。成立“宜昌市河流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局”,经湖北省政府授权集中行使水利、生态环境、农业、渔业、海事等部门涉及水生态保护的138项行政执法权。组建副县级“宜昌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定编32人,依法履行流域执法保护职责,有效解决职能交叉和多头执法的弊端,破解“九龙治水”难题。
理顺监管方式,建立网格化、常态化监管体系
宜昌市创新驻点执法形式,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垂直监管方式,在黄柏河流域内夷陵区樟村坪镇和远安县嫘祖镇设立两个基层执法点,实施“包河流、包片区、包企业”专人专片、专职专责的网格化常态监管模式,建立“守在河边、一线执法、现场管控”巡查监管机制,组织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清流行动”“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执法改革以来,实施行政检查3105起,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000余份,整改查处案件266起,全面取缔库区非法网箱、非法设置排污口、非法采砂场和不达标畜禽养殖场,有力打击了流域内环境违法行为,在流域内形成强大震慑力。
创新日常监管方式。宜昌市探索“智慧环保”监管模式,对流域内47家磷矿企业132个矿洞、48处磷矿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43处生活污水排污口进行详细核查和定位统计,安装水质实时在线监控设施39套,在流域干支流设置28个断面监测点,每旬开展水质监测,做到了从企业排污口、支流、干流到水库的全程水质监测。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建立“河湖长 警长 检察长 民间团体”的保护模式,构建流域保护齐抓共管的大保护格局,获得中央财政4000万元奖励资金。借助河长制的推广实施,大力推动河库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全覆盖,流域内梯级水库和30座小水电站全部落实生态流量泄放。
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全民依法护河。宜昌市坚持普法宣传从娃娃抓起,推进流域保护普法进课程、进校园、进家庭。积极探索“生态小公民”建设,举办“开学第一课、环保进课堂”“美丽黄柏河,我是行动者”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深化生态保护实践,推广无磷洗涤用品,以小手拉大手推动“生态小公民”向“生态好公民”拓展。坚持普法执法并举,常态化开展送法上门、法规宣讲、法律咨询、专题培训等普法服务,组织开展流域保护普法宣传53场,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宣传短信120余万条,参与群众100余万人(次),营造了全民依法护水的浓厚氛围。
2021年,经湖北省政府批准,宜昌市将流域综合执法改革由黄柏河拓展至柏临河,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黄柏河流域综合执法改革经验,有效破解了流域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监管体制不顺的问题,探索出流域保护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的实现路径,为其他矿产资源富集型河流保护修复和共抓长江大保护提供了参考借鉴。
宜昌市流域执法改革经验先后多次被央视《新闻联播》、新华社、人民日报、中新网等媒体宣传推介,“大江奔流”大型主题采访团、“中华环保世纪行”专题采访报道,荣获第二届湖北改革奖,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亮点展播和湖北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获评“宜昌法治建设十件大事”和宜昌市环保奖。
生态补偿,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时隔28年,黄柏河夷陵城区段又开始有人下河游泳,夷陵区已经连续三年举办“河长治河·畅游黄柏河”冬泳邀请赛。黄柏河河心公园也成为周边群众休闲娱乐首选之地。流域群众对黄柏河综合治理成效满意度达95%以上,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让群众满意的不仅仅是黄柏河变美了,同时老百姓兜里的钱也变多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让流域经济变得更“绿色”,形成了经济与生态环境良性互动。
独创“双挂钩”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出台《黄柏河东支流域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实行水质达标情况与生态补偿资金、磷矿开采指标分配“双挂钩”的考核奖励机制。宜昌市财政每年专项安排1000万元生态补偿金,流域内夷陵区、远安县每年分别缴纳水质保证金700万元和300万元;宜昌市政府每年从1000万吨磷矿开采指标中划出100万吨(约为4亿元工业产值)作为生态补偿奖励,以流域水质改善指标倒逼企业控污、减污、排放提标升级,调动地方政府治污积极性,实现水源受益区与水源保护区共建共享,促进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近年来,黄柏河流域经济发展实现绿色转型,经济结构从过去单纯依赖以磷矿资源开发为主,逐步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康养产业转变,涌现出一批绿色环保新型市场主体。流域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全面提升,流域内22家磷矿企业达到国家级绿色矿山标准,樟村坪镇获评“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乡镇”。
如今,黄柏河流域内实现了“矿要开、水要好,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樟村坪镇、嫘祖镇磷矿产值分别达到109.5亿元、74.6亿元,较2016年增长52.96%、33%,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宜昌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成立揭牌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