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胸怀“两个大局”,立足本职探索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四个强化”,推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坚持强化政治统领,深远谋划业务部署
中心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也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意识入手,切实增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党组工作安排的政治自觉。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落实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并定期调度更新,切实将“两个维护”贯彻到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中。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覆盖40余个国家150余个中外方伙伴;推动绿色联盟在民政部登记注册为国际性社会团体,加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研究院建设;建立“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纳入100余个国家的生态环保数据;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惠及120余个国家的环境官员、研究学者和技术人员逾2000人;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为来自发展中国家的3000余名官员和技术人员提供能力建设服务,在13个发展中国家开展南南合作低碳物资提供项目共15项;支持“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建设,举办“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2021),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报告(2021)》,为开展对外投资和实施海外工程项目的机构提供决策支持。圆满完成21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
坚持强化思想引领,自觉推进业务发展
中心党委坚持从思想理论武装入手,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开展思考型、研究型学习,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国际环境治理学术大讲堂等方式,将学习范围扩大到各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及全体干部职工,引导大家准确把握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增强完成业务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立足服务党和国家政治外交大局,认真分析生态环保国际合作现状和中心实际,研究制定《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发展纲要(2020—2023年)》,明确发展定位、目标和路径,以“两重点四平台两基地”为重点,打造生态环保对外合作与交流重要平台。积极服务支撑在云南昆明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一阶段会议。为《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批约提供技术支撑。成功举办国合会2021年年会,与国际社会分享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念与实践,以及国合会相关最新研究成果,讲好中国故事。成立气候变化与碳排放核证中心,制定印发《开展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专项工作方案》。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国际环境政策动态和经验研究,先后向生态环境部上报政策研究信息报告800余篇。
坚持强化组织保证,确保任务贯彻落实
中心党委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结合“三会一课”落实“四步法、三清单”为抓手,组织各支部按要求先后查找问题47个,制定整改措施52条,并持续推进动态更新。
制定实施《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的实施方案》,着力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员干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的勇于担当精神,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挥强大组织保障作用。中心党员干部先后700余人(次)参加蓝天保卫战、消耗臭氧层物质驻厂等监督帮扶工作;共投入和引进帮扶资金526.04万元,牵头组织生态环境部第八扶贫工作小组定点扶贫工作,超额完成扶贫攻坚各项指标任务,扶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顺利衔接;积极合作开发医疗废物无害化管理项目驰援武汉,向相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援助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坚持强化制度保障,实施严格检查考核
中心党委持续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把党建责任落实落地作为重中之重,在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方面狠下功夫。先后制定印发《党委工作规则(试行)》《党委会议制度(暂行)》《“三重一大”实施办法(试行)》《中心纪委工作规则(暂行)》等规章制度50余项。实行党建和业务工作联动考核评价机制,在年中和年末分别对各支部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每季度组织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互查监督,并及时通报整改。每月召开纪委(扩大)会,督促调度各支部工作落实情况,切实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要求。中心党建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