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通报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重要工作考核结果,总结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动员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开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局面。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锚定“加快建设美丽湖北、率先实现绿色崛起”战略目标,以生态省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着力提升长江保护修复水平,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十四五”起步之年良好开局。
一是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创优。全省17个重点城市中10个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国控断面(水域)水质优良比例稳步提升至93.7%,劣ⅴ类断面持续为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100%达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
二是生态省建设开启新篇章。修订出台《湖北省生态省建设纲要》,明确将2025年基本建成生态省确立为“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率先在中部绿色崛起”的重要标志性目标。成功创建十堰市郧阳区等7个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恩施州、五峰县获得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
三是长江大保护实现攻坚提升。坚决扛起“一江清水东流,一库清水北送”的政治使命,持续加强长江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地和国家的重要生态屏障保护工作,全面完成1248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推动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提档升级,启动长江大保护“6 4”攻坚提升行动。
四是碳市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全国碳排放注册登记系统正式建成运行,首届30·60国际会议成功举办,碳市场交易量和交易额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为支撑我省打造碳金融中心,探索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提供了重要发展平台,为全省绿色转型发展开拓了广阔空间。
五是生态环保督察经受大考。充分发挥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构成的督察体系的重要作用,高水平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高质量编制完成“1 1 1 n”整改方案体系。
六是生态环境安全可控。坚持预防优先,探索建立联防联控联处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和常态化的预警排查督办机制,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从源头化解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矛盾隐患,切实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七是优化营商环境展现作为。环评和环境监管执法两个“正面清单”政策接续实施,宽严有度的环境管理政策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和社会高度认可。“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成绩保持省直单位第一方阵前列,树立生态环境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良好形象。
会议指出
会议强调,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省“两会”、省政府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和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以生态省建设为统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全力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助力加快建设美丽湖北、率先实现绿色崛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抓好以下重点任务。
会议还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生态环保项目谋划实施、环境监管执法、生态环保能力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强调,对岁末年初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歆昕主持。厅党组成员,监察专员,厅机关二级巡视员,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机关处室、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专员办、驻地方监测中心和市州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恩施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