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文明与地球脉动交织的壮阔史诗中,海洋,始终是承载梦想、孕育未来的蔚蓝脉搏,其深沉力量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涌动不息。
海洋联通了世界、促进了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2025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出的这一深远论断,如灯塔照亮万里海疆的航程。
紧随国家战略的铿锵步伐,最高人民检察院调研组奔赴向海而兴的山东青岛,将总书记“经略海洋”的号令转化为检察实践坐标,强调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法治力量全力保障海洋安全、保护海洋资源、守护海洋生态、服务海洋经济,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如今,中国的海洋检察力量正如深海巨鲸,以坚实的法治骨骼,潜入国家发展最深邃的蓝海。在建设海洋强国的壮阔航程中,检察机关以监督之盾与正义之锚,与时代浪潮同频共振,在每一寸蓝色国土上镌刻公正司法的印记。一场关乎海洋可持续未来的司法守护,已全面启航。
守护蔚蓝资源宝库
2025年9月,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海域,伴随着整齐的口号和轰鸣的渔船马达声,35万余粒漳港海蚌(西施舌)幼苗被投入大海怀抱。
这是一年一度的增殖放流活动,也标志着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漳港海蚌”的保护工作持续走向深入。
漳港海蚌是长乐特有的名贵贝类,曾因过度捕捞而数量锐减。为此,长乐区检察院在保护区内设立工作联络点,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专项保护方案,构建打击非法捕捞、强化普法与监管的全链条保护体系。2021年以来,该核心海域已累计放流海蚌苗种200余万粒,有效促进了种质资源的恢复与可持续发展。
这一实践是我国检察机关系统化、多元化保护海洋资源的缩影。面对海洋生物资源丰富但保护压力日益增大的现实,沿海检察机关逐步构建起“刑事打击 公益诉讼”综合治理模式,不仅追究违法犯罪者的刑事责任,还通过追偿生态修复资金,用于增殖放流、种植海草等替代性修复,将保护延伸至地理标志产品护航、驻渔港联络点设立等环节,实现了从事后打击到事前预防、从生态修复到产业护航的全链条司法保护。
在跨区域协作方面,检察机关同样发挥着关键作用。2025年3月起,广东廉江与广西合浦两地检察机关依托跨区域公益司法协作协议,打破行政壁垒,启动联合办案,对交界海域非法养殖、非法捕捞开展同步调查,并通过联合磋商推动两地行政机关达成共识、联合整治。截至2025年12月,累计拆除养殖设施800余亩,查处渔业违法行为22起,查扣违规船舶47艘,实现了从“各管一段”向“共护一片海”的转变。
针对非法盗采海砂等破坏海洋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最高检联合公安部、中国海警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制发《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最高法、中国海警局印发《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座谈会纪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加大对盗采海砂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维护海洋生态与航行安全。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不断探索创新生态修复方式。除传统赔偿外,多地开始引入“认购蓝碳”“碳汇补偿”等替代性修复机制。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办理黄某某等多人涉嫌盗采海砂,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案件中,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促推犯罪嫌疑人主动缴纳29万元生态损害补偿金,并自愿通过购买海洋碳汇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2025年6月,在该院的参与及推动下,深圳市相关部门出台方案,规范了认购红树林保护碳汇替代海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流程,并首次通过生态赔偿金购买红树林碳汇520吨。同年,深圳市检察院等四家单位联合出台实施意见,推动认购碳汇履责方式规范化、长效化,为蓝碳修复提供了清晰的司法实践路径。
绘就生态共生画卷
中华白海豚,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被誉为“海上大熊猫”,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所列“易危”物种。作为近岸海洋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和指示物种,它们的生存状况直接折射出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情况。
福建厦门是中华白海豚的重要家园,也是全国唯一在主城区海域就能观赏到它们身影的城市。近年来,随着厦门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中华白海豚种群数量逐渐增加,市民与游客邂逅这些“海洋精灵”的惊喜时刻也越来越多。这片海域的生机盎然,离不开检察机关持续而有力的守护。
2024年,在毗邻中华白海豚保护区的厦门海沧区东屿避风坞附近海域,厦门某物流公司与郑某在未取得倾倒许可证的情况下,合谋向该海域非法倾倒工程渣土,总量达434立方米。尽管有关部门已作出行政处罚,涉事企业与个人却迟迟未履行环境修复与赔偿责任。
“接到案件线索后,我们两次赴案涉海域实地勘验。”厦门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部门检察官林洋介绍,该院依托与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共建的“公益诉讼快检联合实验室”,对案涉海域卫星遥感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并委托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对海域环境污染损害进行专业鉴定。
2024年8月,厦门市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同年12月发布公告,并函告有关部门督促其依法行使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直至公告期满,相关监管部门仍未提出请求。
2025年1月,厦门市检察院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物流公司等侵权人修复环境并赔偿海洋功能损失费10万余元。鉴于海洋中潮汐等自然因素可能导致污染进一步扩散,厦门市检察院建议法院先予执行清理渣土的诉求,获法院裁定支持。依托厦门市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平台,有关部门专门开辟渣土应急收纳通道,侵权人履行了修复义务。同时,侵权人还以购买海洋碳汇方式替代承担海洋环境受到损害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为这场公益诉讼画上圆满句号。
这样的保护实践并非孤例。近年来,广东、福建、广西、海南四省(区)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职能,以中华白海豚及其栖息地保护为重心,推动构建“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格局。四省(区)20家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中华白海豚保护检察联盟共建协议》,细化15项具体协作内容。2025年以来,已组织开展案件分析、工作交流等活动6场,进一步凝聚跨区域环境司法保护合力。
中国检察机关在中华白海豚保护方面的努力,也登上了国际舞台。2024年,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中国角”,一部讲述中国生态司法保护生动故事的主题宣传片吸引了各国代表的关注。
不仅在海洋物种保护领域成效显著,中国检察机关在生态系统整体保护方面也持续推进——以“海岸卫士”“海洋绿肺”著称的红树林的保护工作,同样进入了协同治理新阶段。在最高检的指导推动下,广东、广西、海南等红树林主要分布区的检察机关率先行动,建立粤桂琼十地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检察联盟,共同会签《红树林湿地物种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为跨区域生态破坏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保护工作从个案追责迈向系统治理,从属地保护拓展到区域协同,创新构建司法保护与生态修复深度融合的“检察 ”模式,为全球红树林保护贡献中国智慧与司法方案。
夕阳西下,又一批检察人员登上巡航舰艇,驶向深蓝。在他们身后,是日益完善的海洋法治体系;在他们面前,是联通世界的无垠海洋。这群深蓝先锋,正以实际行动在海天之间护航着中华民族向海图强的时代巨轮,在永不停息的潮涌中,驶向可持续的、共赢的浩瀚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