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一组数据格外引人注目:2025年,全市实施减免罚案件186宗,减免罚金额1699万元。这一数据背后,是深圳深入践行的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是执法从“一刀切”向“精准切”的深刻转变。
制度先行:划定清晰执法轨道
包容审慎不是“法外开恩”,而是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确保“温度”与“尺度”并存。深圳生态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一方面严格落实减免责清单制度,2025年对135宗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另一方面积极探索“观察期”等柔性执法方式。针对新发布、修订的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施行后6个月内,当事人因不熟悉新规而首次违法、情节轻微的情形,可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执法观察期。其间,主管部门将以辅导督促代替处罚。此项制度的核心创新在于,观察期启动时会向当事人全文送达相关新规文本。此举不仅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使其明确知悉整改标准与方向,也实现了普法教育的精准滴灌。目前,这种“送达全文”的做法在全国及广东省尚属首创,是深圳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兼顾规制与服务的生动实践。
精准施策:差异化监管见实效
包容审慎监管的核心是“精准”。深圳生态通过分类监管、信用激励等手段,将优质的执法资源向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企业倾斜。自2021年起,深圳逐步建立并不断扩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范围。截至目前,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595家,数量连续5年居全省首位。对这些环保“优等生”,原则上采取非现场监管方式,全年执法检查不超过一次。在正面清单基础上,深圳生态创新推出“非现场执法白名单”制度,首批将21家企业纳入其中。结合企业实际需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帮扶指导568次,实现从“被动监管”到“主动服务”的升级。
刚柔并济:执法边界清晰明确
强调“温度”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深圳始终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在体现包容审慎的同时,对主观恶意、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行政处罚案件数共1380宗,在减免罚案件数量上升的同时,对严重违法的震慑力同样在增强。全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五类案件总数同比上升34.61%,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4宗。对轻微过错给予容错空间,对恶意违法利剑高悬,这种“区别对待”,正是法治精神的最佳体现,也为市场主体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86宗减免罚案件,是深圳这座城市治理智慧的体现。通过制度化的包容审慎监管,深圳正在努力寻找严格规范执法与保护市场活力的“最大公约数”,让生态环境执法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更具人文关怀,更富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