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实到环评领域中,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建立了“申报—预审—技术审核—分类监管”的全流程管理办法,推动全区建设项目在分区管控“划边框、明底线”的引领下科学落地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衡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石鼓区全域被划定为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
科学划分单元,推动绿色发展
蒸水流域石鼓区杉旭河与三板桥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属于河湖整治类非污染生态项目,治理河段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石鼓区蒸水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的重要举措。项目不涉及永久占地,施工所需土石方及外购的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供应充足,均可就地采购。施工期间用水、用电量较少,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施工用水及设备用电,对土地及资源消耗总体可控,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经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截留直排入河的污染物,提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综合分析,项目建设符合《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衡政发〔2020〕9号)相关要求。

石鼓区根据最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划定成果,科学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7个,全部为重点管控单元。主体功能定位为国家级城市化地区,经济产业布局主要包括机械加工、建材物流、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畜禽养殖、商业、城市旅游等。近年来,石鼓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加强空间管控,优化产业布局
石鼓区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作为相关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基础,相关规划编制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行了充分衔接和相符性分析,切实发挥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生态优先、环境保护优先。

为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数据共享应用,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等方面的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撑作用,在项目选址阶段,石鼓区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等维度对项目环境可行性进行预判。
环评编制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须依据相关技术导则,重点分析拟建项目或规划内容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相符性,明确拟落地或规划单元的具体管控要求,并判断项目是否属于禁止或限制引进类别。环评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应对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一致性进行重点审查,并在选址分析阶段提出明确结论。

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管控
石鼓区建立了重点管控单元试点评估指标体系,以重点管控单元环境准入清单为基础,在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等六个方面细化了应用标准;对辖区内新建项目开展了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标准,为企业提升环境管理细化了整改清单,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项目联动审批政策。后续,将不断完善企业评估结果信息公开,加强公众监督,不断拓展应用场景。
目前,石鼓区已构建由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与网格化微型监测站组成的大气环境在线监控预警体系,实现对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时精准监测。同时,通过对企业废气、废水及噪声开展定期采样与监测,系统掌握园区排污状况,及时跟踪区域环境质量变化,为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