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破产工作,既是法律赋予管理人的职责底线,更是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担当。8月14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举办破产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业务培训班,旨在进一步推动破产管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原二级巡视员唐振亚出席并致辞,协会会长万永松出席并讲话。协会秘书长张少华、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建文分别主持开班式和培训授课。全市280余位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唐振亚在致辞中表示,协会在全国率先成立破产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制定首个《管理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引》,并持续开展培训,体现了高度的政治担当和创新精神。破产管理人作为困境企业的治理者,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理念;聚焦关键环节,确保破产企业不出现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
万永松在讲话中指出,去年以来,全市破产管理人自觉践行生态优先理念,做破产企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成功助力多家公司“筑巢引凤”,推动污染企业绿色退出、低碳企业向“绿”重生,为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发展战略与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他强调,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即意味着承担环保责任,要切实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优先理念,提升办理涉及生态环境类案件的能力水平,不让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企业破产中出现“死角”,实现破产企业的“绿色退出”。
本次培训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与破产管理实务展开。授课导师分别作管理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引解读、管理人履职涉生态环境破产案例实务分享和破产管理综合保险、档案管理、捐赠补助、风险防范等相关工作介绍。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破产程序中企业环境风险排查、污染治理设施维护、危废处置等履职要点,提升了破产管理人统筹环境保护与破产处置的专业能力。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起点,将生态优先理念融入破产工作全流程,既当市场出清的“清算师”,更做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人”。
未来,协会将持续深化与生态环境部门、中介机构的多方协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生态方案”,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专业力量,为新时代绿色破产实践提供“南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