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的垃圾分类形成了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模式、湖南省宁乡市与长沙县模式等典型模式,积累了党支部主导、乡贤参与、村民自治等经验。但仍然存在资金缺口大、环保教育不足、处置设施能力不够、技术支撑薄弱、政策与法制保障不充分问题。在政策和法律制定方面,建议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由国务院制定“垃圾十条”和专门的垃圾分类和处置条例,
由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标准和指南;在体制健全方面,建议发挥政府引导、村集体组织协调、村民自治和乡贤参与的作用;在制度构建方面,建立健全“门前三包"、垃圾收费及其减免、垃圾强制分类、垃圾全程减量、环保理念培育等制度;在机制创新方面,建议设立经费筹集、系统工作、运行管理和目标责任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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