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7月1日施行,绿色科技成果如何转化?-全讯担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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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7月1日施行,绿色科技成果如何转化?

2020-07-01 04:38:31 来源:中国环境 作者:


记者今日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获悉,《条例》已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红梅介绍,《条例》共6章40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分为“组织实施”“保障措施”“技术权益”“法律责任”。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各级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职责、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各方主体的权益、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强化公益类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保障、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等六个方面。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能够提高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电磁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促进绿色技术发展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取政府采购、研究开发资助、研发后补助、发布产业技术指导目录、示范推广等方式给予支持。

云南省科技厅副厅长关鼎禄介绍,《条例》起草调研过程中发现,很多职务科研成果用于公益性事业,普遍存在科技成果转化后没有可用于奖励和报酬的转化性收入。比如对九大高原湖泊土著鱼保护等一些科研成果,转化成功了,转化收益体现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对于科研人员来说,更多的还是精神层面的激励。而对于单位来说,在有限的科研力量和资源情况下,科研工作很难开展,人才很难留住。这类公益性质的科技成果转化,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此,《条例》研究过程中以问题为导向,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明确了通过政府采购、研发后补助、推广经费、奖励等方式,对公益类科技成果转化予以支持。通过该举措的引导,一方面是为了更好激发职务科技成果持有单位和完成人转化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鼓励社会上的非职务科技成果更多的转化应用在公益事业上,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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