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疫情期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此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新增条文41条,内容上有较大变动的65条,现行固废法共6章91条,新固废法共设9章总126条,是一次不折不扣的“大修”。
新固废法怎么罚?
新固废法在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惩重罚”方面达到新高度,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是现行固废法的10倍。例如,现行固废法规定“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而新固废法规定“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1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罚款,而且“不按规定设置”包含了未设置和设置不规范两种情形。
《固废法》修订案涉及罚款的主要变更点:
违法行为 | 现行法律罚则 | 修订案罚则 |
产生、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信息的; | 无 | 5-20万元罚款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管理所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的; | 无 | 10-100万元罚款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 | 无 | 10-100万元罚款 |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 1-10万元罚款 | 10-100万元罚款 |
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 | 无 | 10-100万元罚款 |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 无 | 所需处置费用三至五倍罚款,20万起 |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 | 2-20万元罚款 | 所需处置费用三至五倍罚款,20万起 |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 2-20万元罚款 | 10-100万元罚款 |
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 1-10万元罚款 | 10-100万元罚款 |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 1-10万元罚款 | 10-100万元罚款 |
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 1-10万元罚款 | 10-100万元罚款 |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 | 无 | 责令退运,50万-500万罚款 |
未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 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 限产或停产,50万-200万罚款 |
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 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 责令停业或关闭,100万-500万元罚款 |
因此,掌握了解新固废法内容,一方面可了解哪些是企业生产运营的“高压线”不可触碰;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更为科学地部署发展战略规划和拟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
企业危废处置务必要合法
天津大黄堡镇污染环境案一审宣判 5人获刑,处罚金300余万,备受社会关注。据了解,被告人为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的天津英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英力公司)马士新等人,其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违规将蒸馏残余物(釜残)用铁质桶或塑料桶盛放并贮存于英力公司院内南侧露天罩棚内和车间内,并在天津市武清区环保局多次下达整改通知的情况下,未将上述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导致贮存于露天罩棚内的蒸馏残余物(釜残)发生泄漏,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案发后,为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快速消除安全隐患,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人民政府聘请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对本案查获的危险废物、撒漏黏稠物及污染土壤共计613.25吨均进行无害化处置,支付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根据生产工艺不同,有时会产生危险废物(甚至量不小),然而嫌交给第三方危废处置公司处理费用太高,于是“自作主张,另辟蹊径”:要么偷偷堆放数年(无视危险废物暂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要么自建“危废处置装置”(无视资质),却最终难逃法网。